《五华县水寨片区SZ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》已按法定程序获五华县人民政府批准(华府函〔2019〕97号),自批准之日(2019年8月27日)起生效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八条“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”的规定,现由我局公布实施。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网站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
1.《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〈五华县水寨片区SZ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〉的批复》(华府函〔2019〕97号)
2.《五华县水寨片区SZ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》主要内容
五华县自然资源局
2019年9月3日
附件下载处:http://www.wuhua.gov.cn/intensivism/zrzyj/tzgg/t20190903_1724.htm